志哀(致哀)

生活百科 03-31 阅读:178 评论:0

志哀和致哀

志哀与致哀的区别

国 务 院 公 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2、《规范词典》中解释:“志哀”和“致哀”两个词语,前者解释为“表示哀悼”,后者解释为“向死者表示哀悼”。意义似乎无多大区别,但通过前者的例子“下半旗志哀”看,应该说前者用于更隆重的场合,可后者没有举例,单凭那两句解释我想是不容易让人区分的。应该像解释“国事”和“国是”这两个词语一样,分别给予解释和举例,读者看了自然是一目了然。

3、《汉典》中解释:“致哀”:致以哀伤的悼念。例:前往死者家中致哀。“志哀”:表示哀悼。例:下半旗志哀。

据上似乎可以总结为,国之大事用志哀。对象为物用志哀。对象为人用致哀。

志哀与致哀的区别志哀和致哀有什么不同

1、指代不同,致哀,指尽其哀痛之情。志哀,指某种方式表示哀悼。

2、侧重表达不同,致哀,对死者或某一对象表示哀悼,具有动作指向性。例如:“向烈士致哀”。志哀,用某种方式表示哀悼之情。例如:“全国下半旗志哀”。

3、行为不同,致哀,有致以的意思,是一种具有明确指向对象的具体行为。志哀,一种行为,是在表明行为的意义。

“志哀”和“致哀”两个词在意思和用法上有什么不同?

“志哀”和“致哀”两个词的区别在于“志”、“致”不同。

志:动词,记(记着、记录、记载)。可以指文字形式的记载,也可以指牢记心中,还可以是通过某些礼仪活动强化记忆,如扫墓、祭祀等等。

致:动词,传达、表示。

那么,“志哀”是用某种方式表示自己对与自己有关的人的哀思,哀的侧重点在于“己方”。“致哀”是向他人表示一种哀悼之情,哀的侧重点在于“对方”。

由于同音字的缘故,也因为“志”、“致”古今义的差别,才造成在实际用法上的混乱。

志哀(致哀)

志哀是什么意思

“致哀”是对死者表示哀悼,如“向烈士致哀”;“志哀”是用某种方式哀悼,如“少先队员到墓前献上鲜花向烈士志哀”。

志哀(志哀): 用某种方式表示哀悼。

志,表达. 金天翮 《文学上之美术观》:“依乎前诂,孝慈於焉志哀;逮乎后解,睿圣因以述德。述德故文体瑰玮,志哀则文词恻怆。”

致哀: 传达自己对某事的哀意。

“致”:有传达、给予的意思。如:致电、致辞、致谢等

“致哀”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如已故者的家属等。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外机构下半旗志哀.

这里有具体语境和句式运用等因素,两个词都可以用,只是"志哀"用的更准确.

如果是向....(具体对象)表示悼念哀思,则用“致哀”更好.

"志哀"与"致哀"的不同含义

“致”:有传达、给予的意思。如:致电、致辞、致谢等 “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如已故者的家属等。是双向的行为,有发出者和接受者。

“志”:做名词时可当“标志”讲,此处做动词可理解为“当作...的标志”

“志哀”只指通过某种形式或活动以表示对某事的哀意。对象是不确定的。如:下半旗志哀

“志哀”则只强调动作的发出。

致哀:是对死者表示哀悼,多为个体行为-

志哀:是用某种方式哀悼,多为集体行为

国务院公告中用的就是“志哀”;周恩来总理曾经在《新华日报》中就皖南事变题词“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

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

作者:周恩来 朝代:当代

千古奇冤,江南一叶。

同室操戈,相煎何急?

【注释】:

这首诗作于一九四一年十七日,曾载一九四一年一月十八日重庆《新华日报》。

一九四一年一月四日,蒋介石策划并发动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当时,周恩来同志正在特务横行、恐怖气氛笼罩的国民党反动统治中心重庆。为了揭穿蒋介石的背信弃义和“皖南事变”的真相实质,声讨控诉国民党反动派卖国投降、屠杀我新四军数千人的罪行,周恩来同志以无比悲愤的心情写下了“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的题词和《千古奇冤》一诗。

江南一叶:这里指在江南地区坚持抗日卓著勋劳的新四军军长叶挺将军。

同室操戈:同室,一家人;操戈,动武。这里指在日寇侵略面前,国民党反动统不抗日,专反共,蓄谋制造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残酷屠杀我新四军数千人。

相煎何急:相传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想害死胞弟曹植,限期七步成诗,否则诛杀。曹植口占一诗,其中云:“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后来就以萁豆相煎比作兄弟间自相残杀。这里用来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卖国反共的反动面目。

致哀和志哀的区别

综合几个版别的汉语词典的解释,“志哀”多指在以某种方式表示哀悼之情,如“全国下半旗志哀”;“致哀”则是致以哀悼的意思,是一种具有明确指向对象的特定的哀悼行为。可见,“志哀”旨在定义或抽象一种哀悼行为,是表明哀悼行为的象征意义;而“致哀”则是指向某一明确死者或对象的具体哀悼行为。目前,社会上主要是有影响力的传媒主体严重混淆“志哀”与“致哀”的词义区别和行为特征,造成了在哀悼死难同胞的具体形式和实质意义上的极不和谐、极不严肃,甚至极为有害的局面。有据可查的是,在哀悼汶川大地震死难同胞时,国务院在发布的公告中使用的就是“志哀”,可到了很多主流媒体那里“志哀”却变成了“致哀”,这不仅是用词发生了变化,而且“志哀”从形式到内容也都随之“自然而然”的变形为“致哀”,发生了根本“错位”。

志哀的意思

志哀,指(用某种方式)表示哀悼。例:下半旗志哀。出处:金天翮《文学上之美术观》:“依乎前诂,孝慈於焉志哀;逮乎后解,睿圣因以述德。述德故文体瑰玮,志哀则文词恻怆。”

“志哀”,是指出某种方式是在表示哀悼之情,如“全国下半旗志哀”、“在悼念烈士的日子里,少先队员胸戴白花志哀”;“致哀”是对死者或某一对象表示哀悼。由于该词具有动作指向性的意义,因此,一般以“向……致哀”的形式出现,如“向烈士致哀”、“少先队员到墓前献上鲜花向烈士致哀”。这其实是“向……致以……”句型的一种固定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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