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政府(桂林家政服务公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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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政府申请破产是真的吗

假的。桂林市政府属于政府机构,国家机构,不存在破产,并且桂林市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是广西东北部地区及桂湘交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资源非常庞大,所以破产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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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政府在何处

一、广西桂林市政府的位置:

桂林市政府

地址:西城中路69号

二、广西桂林市政府附近的公交站以及路线:

桂林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是指政府规章实施一定时间后,按照评估标准、程序和办法,对政府规章的立法质量及实施效果进行调查、评价,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规章,改进行政执法等评估意见的活动。第三条 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合法有序、科学合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第二章 评估主体第五条 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由负责政府规章组织实施工作的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下统称评估机关)实施。

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以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实施。第六条 评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将规章的立法后评估或者立法后评估工作中的部分事项委托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单位具体实施。第七条 受委托具体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熟悉行政立法、行政事务和掌握评估方法技术的人员;

(二)相关人员参与评估的时间能够得到保障;

(三)具备开展评估工作必须的其他条件。

受委托承担立法后评估工作部分事项的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第八条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评估机关名义开展有关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转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评估机关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单位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第三章 评估范围和标准第九条 政府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立法后评估:

(一)拟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

(二)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废止或者作重大修改的;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较多的;

(四)同位阶的规章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的;

(五)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评估的。

根据上位法须进行修改、废止或者有紧急情况须进行修改、废止的,可以不进行立法后评估。第十条 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的标准主要包括:

(一)合法性标准,即各项规定是否符合宪法和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程序和具体规定;

(二)合理性标准,即所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手段是否适当、必要,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法律责任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等;

(三)协调性标准,即与同位阶的其他规章是否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各项规定之间是否协调、衔接;

(四)执行性标准,即规定的执法主体是否明确,各项措施、手段和法律责任是否明确、具体、可行,程序设计是否正当、明确、简便、易于操作,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实施机制是否完备,相关配套制度是否落实等;

(五)实效性标准,即各项规定能否解决实际问题,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立法目的,实施后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公众的反映,实施成本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六)规范性标准,即概念界定是否明确,语言表述是否准确、规范、简明,逻辑结构是否严密,是否便于理解和执行。

评估机关应当根据上述标准,结合被评估规章的特点,确定具体的评估标准。第十一条 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规章进行全面评估,也可以对其中一项或者部分条款进行评估。

政府规章涉及的机构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救助、行政给付等事项应当是立法后评估的重点。第四章 评估程序和方法第十二条 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应当按计划进行。

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组织编制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编制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年度计划时,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12月5日临桂区桂林市政府正常上班吗

正常。

根据桂林市政府官方资料显示,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取消预约办公方式,恢复正常上班。

临桂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下辖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

桂林市政府大门为什么有回字型

公示的湖滨大院地块规划。(图片来自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榕湖南岸五美大院地块规划为商业或住宅用地。记者沈青 摄

近日,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官网相继发布了市区多个地块的最新规划公示,包括原市政府所在地五美大院、湖滨大院、叠彩大院以及桂林广播电视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可以说全部都是市区的黄金地段,非常吸引眼球。

规划公示预示着这些地段所在的单位拆迁改造已经提上日程,这些地块今后的发展也将给这座城市带来非常重要的变化。

榕湖两岸商业规划凸显

按照规划公示,榕湖两岸未来将发生巨变。

位于南岸的五美大院地块主要为原市政府办公用地,由于市政府搬迁临桂新区,其余尚在该区域办公的单位也将搬迁,本次规划将整合现状用地,方案一将其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方案二将其规划为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场、公园、游乐场、影剧院等用地,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规划地块位于象山区五美路东北侧,榕湖南面,地块面积约2.07公顷。这一地块对于桂林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1998年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市人民政府就驻象山区榕湖南路。当时,市府大院大门开在象山区榕湖南路,后由于两江四湖榕湖景区建设的原因,原大门封闭,改在五美路重开大门,也就是我们说的五美大院地块,这里长期是桂林的政治中心。

在北岸,湖滨大院与五美大院遥相呼应,规划地块面积约1.85公顷(含民国桂林市政府旧址及其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公示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目前,这一地块不仅有桂林日报社用地,还有一部分政府部门尚在原湖滨饭店区域办公,因门前是八桂路,老百姓俗称这里为湖滨大院或八桂大院。

据了解,桂林日报社搬迁至临桂新大楼在即,八桂大院也将成为历史,这里将成为毗邻一线榕湖景观的黄金地段。

两个地块在两江四湖景区的榕湖边上,建筑尺度应与周边山水环境相协调,尺度宜人,保持建筑之间的通透,五美大院地块规划设计应与榕荫路历史轴线、古南门、湖心岛相呼应,形成对景。

规划公示中对今后的建筑风格也有明确要求,建筑外观应采用能展示鲜明的地域形象和时代特征的新桂式风格。

“8号大院”将成为历史

叠彩大院地块位于叠彩区中山北路东侧,叠彩路北侧,叠彩山南麓,规划地块面积约1.2公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叠彩大院具体位置在叠彩路8号,所以这里人称8号大院,也是桂林人熟悉的机关单位集中办公地之一。这里原来是原桂林地区行署大院,地市合并以后,成为部分机关单位办公所在地。随着这些机关单位搬迁临桂,叠彩大院的未来也将改变。

地块北面为叠彩山,规划要求今后的建筑尺度应与周边山体环境相协调,尺度宜人,保持建筑之间的通透,宜采用坡屋顶形式,塑造内外景观交融的景观环境,建筑外观应展示鲜明的地域形象和时代特征。

在地块之内,尚有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桂林办公厅旧址和抗战时期李济深桂林办公厅等两处保护性建筑。

另一块规划公示的民主路片区XS.MZ-C12片区即为市民熟知的桂林广播电视台所在地。地块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安新北路西侧,上海路北侧,规划地块面积约1.03公顷。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1986年7月,桂林电视台由租用的原181医院招待所搬到民主路5号电台院内的简易活动房办公,直至1993年1月,桂林电视台才由民主路5号搬到安新洲新落成的桂林广播电视大楼办公,也就是规划的这一地块。时过境迁,这一地块也将“易主”。

由于临桂新区桂林广电中心大楼已经启用,桂林广播电视台根据计划也将搬迁至此,因此本次规划整合现状用地,规划为商业用地。

地块毗邻两江四湖景区的漓江边,建筑尺度应与周边山水环境相协调,尺度宜人,保持建筑之间的通透。规划设计应与漓江风景轴线、象鼻山、穿山等景观相呼应。建筑应融入环境中,采用适宜的建筑外观,塑造内外景观交融的景观环境,建筑外观应采用能展示鲜明的地域形象和时代特征的新桂式风格。

桂林师专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

九岗岭小区是市区内面积较大、人口集中的大型小区之一,这一地块的规划走向颇为引人注目。本次公示的唯一一块面积较大的居住用地就是九岗岭地块。

记者注意到,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的规划公示,规划九岗岭A8、A11两个地块位于秀峰区信义路西侧,九岗岭路北面,地块面积共约3.91公顷,目前现状用地主要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用地,所以说调整规划的是学校用地,而不是九岗岭小区的居民楼用地。同时,师专教工生活区的规划未有改变。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38年,前身为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被誉为“桂北革命的摇篮”,原校址位于临桂两江大岭心村。直至1950年10月桂林女子师范学校并入桂林师范学校,才从临桂两江迁到桂林市信义路校区。

目前,由于桂林师专搬迁临桂新区,本次规划整合现状用地将其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是指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也就是说,这里很可能成为新的商业住宅项目,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毗邻榕湖和桃花江,将成为市区内新的“湖景房”。同时,这里还可能成为市中心一所知名小学的学区房。

在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中说明,今后建筑尺度应与周边山水环境相协调,尺度宜人,保持建筑之间的通透,规划设计应与榕湖景区相呼应,与周边形成对景。

老城区谋划升级“变脸”

进入新世纪以来,桂林城市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行政中心迁往临桂办公,遗留下来的老城区“黄金地块”的价值得以凸显,受到市民的关注。

被看做城市五大黄金地块的新规划出现在本次公示中,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在公示期内送达自然资源局,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限顺延满30日止。

对于规划中的五美大院地块和湖滨大院地块,居住在附近的居民李先生说,自己长期在这里的政府部门工作,希望这里今后可以建设大型公共设施,比如滨水公园等,“这样可以和两江四湖的自然景观融为一体,继续美化市中心居民的环境,同时发展旅游。”

做生意的廖先生则从商业眼光看待五美大院地块和湖滨大院地块的规划公示。“我觉得发展商业和旅游业比较现实。因为这两块地块拥有美丽的榕湖景观,建设高档酒店是极佳的位置。”

对于其他公示规划的地块,也有市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九岗岭片区老旧房比较多,新的住宅项目很有吸引力,同时,如果规划的住宅项目能有商场就好了。周围的居民和众多酒店游客应该是有一定消费能力支撑的。”家住九岗岭小区的张女士表示。

另一些市民注意到,对于这些地块的建筑要求都提到“建筑外观应采用能展示鲜明的地域形象和时代特征的新桂式风格”,这预示着这些地块建筑风格的统一。同时,一次性公示这么多地块的规划,意味着老城区正在谋划着又一次升级。

相信在不久的未来,桂林又将迎来新一轮“大

桂林新区区政府在哪里?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桂林国家高新区成立于1988年,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市级经济管理权限。1997年6月,七星区与高新区合并,实行“两区合一”管理模式。

桂林国家高新区和桂林市七星区是1997年6月合并的新区,位于桂林市区漓江东畔,总面积83平方公里,其中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区域面积为12.07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办事处共25个社区居委会和2个乡共14个村委会。总人口23万,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占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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